國際海事組織(IMO),作為聯(lián)合國負責監(jiān)管航運的專門機構(gòu),已批準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草案法規(guī),該法規(guī)將為全球航運設定法律約束要求,以在2050年前后實現(xiàn)凈零溫室氣體(GHG)排放。
在第83屆海洋環(huán)境保護委員會(MEPC 83)于2025年4月7日至11日召開期間通過,新框架引入了強制性的船用燃料標準和國際排放定價機制。這是第一個將排放限制和整個行業(yè)部門的碳定價結(jié)合在一起的全球監(jiān)管制度。
《防止船舶污染公約》附則六的修正草案將適用于載重噸超過5000噸的海洋船舶——這些船舶占國際航運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約85%。正式通過預計將在2025年10月,實施計劃定于2027年。
IMO秘書長阿爾塞尼奧·多明格斯將這一批準描述為“我們共同努力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一步”,并補充說,持續(xù)的對話對于成功的采用至關重要。
國際海事組織(IMO)凈零排放框架的主要特點
新措施將納入《MARPOL 公約》附錄六第5章,并包括:
全球燃料標準:要求逐步減少船舶每年的溫室氣體燃料強度(GFI),使用從搖到尾的方法進行計算。
一種經(jīng)濟措施:超過GFI閾值的船舶必須購買修復單元,而采用零或近零排放技術的船舶將獲得財政激勵。
船舶可以通過轉(zhuǎn)移或存儲多余的單位,或者通過新設立的國際海事組織凈零基金購買糾正單位來合規(guī)。
IMO凈零基金
該基金將從排放和直接收入中籌集資金,用于:
獎勵低排放船舶
支持創(chuàng)新和技術轉(zhuǎn)移
資助發(fā)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和培訓,并
減輕對小島嶼發(fā)展中國家等脆弱國家的影響。
下一步
2025年10月:在非常任的MEPC會議期間正式通過修正案。
2026年春季:批準詳細的實施指南。
2027:預計生效。